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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金马能源发布公告,为能够充分利用新焦炉在其商业生产后的180万吨焦炭产能,集团拟通过焦化附属公司与豫港焦化继续推进合作,以向豫港焦化收购年产600,000吨焦炭的额外焦炭产能权;及将公司的部分焦炭产能权,即年产120万吨焦炭的产能,由公司分配予焦化附属公司。
公司表示,鉴于近年来中国政府采取有关实施更严格环保措施及规定的政策,董事会认为,新焦炭产能越来越难以获得。
通过订立豫港合作协议,公司将能够获得豫港产能;及通过集团内部转移,集团将能够将公司部分未动用的焦炭产能权分配给焦化附属公司。
上述交易有望促进集团充分利用180万吨焦炭产能的新焦炉,进而进一步提高集团的整体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