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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下一步将从八个方面确保今冬明春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发布时间:2021-10-14 15:33:51 编辑: 浏览次数:1280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辰昕在10月13日举行的国新办政策吹风会上介绍,下一步将从八个方面确保今冬明春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第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我们正在督促有关方面,切实做到发电供热用煤和民生用气中长期合同全覆盖。这里很重要的是,压实地方和企业的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增强主动性和能动性。因为这项工作涉及到千千万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责任非常重大。我们一直要求参与相关工作的同志一定要牢记“人民至上”、“发展为了人民”,要用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切实保障好冬季取暖用能。我们也在指导各地不断优化、完善有序用能方案,把保民生放在第一位。 

第二,进一步推动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这个刚才已经讲了,已做了相关工作,这些工作措施还在不断深化。 

第三,抓紧落实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相关措施。我们近期刚刚印发了新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文件,正在有序推动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的范围分别由不超过10%和15%,调整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并做好分类调节。对高耗能行业可以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而且,在这个政策之下,我们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第四,认真落实缓解煤电企业经营困难的财税金融措施。按照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正在细化完善相关的支持措施,也在跟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做具体的沟通指导,切实保障煤电企业购煤等合理融资需求。 

第五,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我们在督促地方全面排查“两高”项目情况,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坚决整改,在主要耗煤行业大力推进煤炭节约利用。 

第六,坚持“全国一盘棋”。我们在工作中,纠正有的地方“一刀切”停产限产或者“运动式”减碳,反对不作为、乱作为,严禁部分地区形成“资源先供本地”这样的小循环和保护主义倾向,严禁地方擅自关停煤矿。 

第七,坚决压实各方保供责任。我们各个部门在督促地方政府落实能源保供的属地责任,督促主要产煤省和重点煤炭企业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增产增供任务,督促中央电力企业全力保障发电机组应发尽发,确保民生用电稳定和电网安全。 

第八,中长期工作一直要持续推进。就是持之以恒、稳步推进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统筹好能源保供和低碳转型关系,坚持“先立后破”,正在大力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快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建设,同时积极推进煤炭、天然气、原油储备以及储能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