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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今年以来累计核准9个煤矿项目、新增产能3770万吨/年

发布时间:2022-08-26 09:30:42 编辑:admin 浏览次数:1145

当前,迎峰度夏工作仍处于关键时期。在能源稳定保供方面,国家持续发力,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下半年,我国能源供需又将面临怎样的形势?为此,记者独家专访了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


记者:今年7月以来,为保障能源稳定供应,在煤炭保供方面,国家能源局采取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


国家能源局:今年1-7月,全国煤炭产量25.62亿吨,同比增长11.5%。煤炭产量快速增长推动电厂、港口存煤水平上升,8月以来,全国统调电厂存煤超1.7亿吨,同比增加8000万吨,保持历史高位;环渤海港口存煤超2500万吨,同比增加500万吨。近期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压实煤炭增产保供责任。落实国务院部署,联合有关部门与各产煤省区签订煤炭安全保供责任书,明确2022-2023年煤炭产能和日均产量任务,对省区完成产量和调出量的情况进行政策激励或约束,确保全国日均产量达到1200万吨以上,争取1250万吨以上。督促指导各地严格按照责任书确定目标组织煤矿生产建设,突出抓好发电供热用煤保供,保障煤炭供应形势平稳。


二是调整完善煤炭保供政策。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将去冬今春保供政策统一延长至2023年3月底,为地方和企业科学安排增产增供提供明确指向。进一步放宽煤矿产能核增服务年限、间隔年限等要求,充分释放先进产能。


三是坚持全国煤炭产量调度。每天对全国23个产煤省区产量和运行情况进行调度,每旬对24家重点煤炭企业生产、销售、价格、运输情况进行调度,第一时间掌握全国煤炭生产的动态。针对夏季产煤地区高温多雨等情况,及时进行视频沟通,帮助产煤地区和企业解决影响生产供应的实际困难。


四是加快先进产能建设投产。印发有关文件,实行煤炭产能“一本账”管理,加强各种增产扩能手段衔接,推动“十四五”煤炭规划落实提速提效,确保煤炭产能接续平稳和供应安全。今年以来,累计核准9个煤矿项目、新增产能3770万吨/年,调整建设规模增加产能900万吨/年,推动进入联合试运转试生产煤矿产能约7000万吨/年。


五是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监管。开展电煤中长期合同专项调研,赴河北、浙江等重点地区了解电煤供应保障情况和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分析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存在问题。组织能源监管派出机构梳理上半年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情况,有序开展现场督促检查,研究完善进一步做好电煤保供举措。


六是保持煤炭进口基本稳定。强化国际煤炭生产、消费、价格、运费等情况监测,增强对国际市场的跟踪把握,积极引导煤炭、电力等大型央企提高站位,把握窗口,克服困难,扩大煤炭进口。7月,进口煤炭2352万吨,环比增加454万吨,增长23.9%。